今年以来,省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牵头抓总,砥砺维护消费者权益,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全省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稳步提升。
消费维权部门联动机制高效运行。上半年,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立足职能,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行为,聚焦旅游、农资、医疗美容、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药品和医疗用品等民生重点行业领域,共商共议,实施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00余人次,检查重点行业场所14105次,排查隐患390条,督促整改221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09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98份,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受理解决消费纠纷效能大幅提升。上半年,各相关部门通过电话、来函来访、互联网等方式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81646件,投诉举报办结率均在96%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50.97万元。期间,省市场监管局12315受理服务中心接收咨询投诉举报66646件,同比增长16.94%,其中,咨询48650件,同比增长7.76%;投诉14866件,同比增长53.37%;举报3130件,同比增长45.31%。投诉举报办结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1.78万元。
消费维权主体责任落实成效显著。上半年,我省ODR经营者由2022年的62家增长至99家,同比增长59.68%。ODR经营者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64件,占投诉总量的7.83%,同比增长84.47%,办结率为98.02%。同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主动践行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承诺,诚信守法经营,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消费现场。上半年,全省参与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实体店508家,同比增长155.28%,累计受理线下无理由退货5438件,退货金额51.58万余元。
消费维权制度化进程再上台阶。上半年,省市场监管局通过“一机制一措施三指引”工作部署,强化消费维权制度建设。“一机制”即督导各地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形成省级横向协同,各市州纵向联动的消费维权机制;“一措施”即《青海省市场监管领域同向发力整体推进消费维权若干措施》,强化系统内同向合力,整体推进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三指引”即《青海省市场监管预收款消费管理工作指引》《青海省线下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以及《青海省市场主体在线解决消费纠纷(ODR)企业行为指引》,着力解决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消费维权事关民生、连着民心。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关注民生,守护消费安全,以更加积极有为的态度,更加科学有效的方法,更加快速有序的流程,更加务实有力的作风,改善优化营商消费环境,助力推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