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积极履行统筹指导全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法定职责,针对部分基层登记机关反映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疑难杂症,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研究有关法律规范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找准问题、摸清症结、排除风险、明确方法,切实为基层登记机关和有关市场主体解决实际问题,助力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针对基层登记机关反映的“股东以减资方式退出公司如何办理”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在深入研究《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查阅相关司法裁判文书的基础上,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进行了业务指导。针对基层登记机关反映的“公司存在个别股东股权被冻结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增加注册资本”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规定为突破口,指导基层登记机关依法合规办理登记,并对相关市场主体“应当向人民法院书面报告有关情况”进行“友情提示”。同时,为指导全省各级登记机关依法合规办理同类业务,省市场监管局及时将相关答复意见抄送或转发各级登记机关,确保了全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标准的规范统一。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破难题促发展、办实事解民忧”,积极履职尽责,加强业务指导,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推动全省各级登记机关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稳定市场主体预期,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