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质检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政策法规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组织征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7-09
  •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佚名
  • 字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部署下发《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3〕27号),并明确《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要求》(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委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征集工作,请按照《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积极组织申报:各区市场监管局、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部门发展特色和重点,积极采取措施广泛组织推动申报工作。

      试点项目申请由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工作要求》的申报主体、申报条件、工作任务等自愿提出,申报的项目要内容任务清晰、目标明确、保障措施有力,并根据试点项目工作任务分别编写对应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3,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刻录光盘),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申报主体对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受理和初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试点项目的申报,对申报条件、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等进行初审。对实施方案的可行性、项目考核、项目可推广或借鉴性等进行评估。

      三、择优推荐: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按照择优推荐原则,确定我市试点备选项目后,按要求报送国家标准委。

  请各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7月20日前将推荐函(包括附件4推荐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报送至试点项目支撑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地址:天津市解放北路34号)。

  联系人:曹艳;联系电话:27113030

   

  附件:1.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新型基础设施领域)试点项目申报书

        4.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

   

   

   

  2023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要求.wps附件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新型基础设施领域)试点项目申报书.wps附件4.2023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wps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306/t20230628_633334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检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检资讯网 zi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