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市监规发〔2023〕4号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食检中心、数据应用中心:
《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办法(试行)》已经省局2023年第3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