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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标准化研学行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6-11
  •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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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市场监管标准〔2023〕14号

   

  市有关委办局,各区市场监管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天津市标准化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意见,发挥标准化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及实施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组织在全市开展2023年标准化研学行动,推动加快形成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标准化发展环境。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研学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论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天津市标准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标准化的国家部门规章、本市规范性文件;

  (三)《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国家十六部门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行动计划及天津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意见,以及国家部委有关行业领域标准化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

  (四)全市、各区及行业部门发展规划中有关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要求,国标委及有关国家部委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

  (五)标准化基础知识、标准化发展面临机遇挑战及趋势等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的相关内容。

      二、广泛开展自我研学

  市区两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结合实际和需要,积极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广泛组织自我研学,进一步营造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助力以标准化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

      三、多形式开展组织宣贯

      采取各区域、各行业领域组织、社会推动、宣传推进相结合。

  (一)宣贯主体

      市区两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市区两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化技术机构,有关社会组织等。

  (二)主要形式

  可采取一对多与一对一、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具体包括:集中宣贯培训、会议座谈交流、调研研讨、技术服务、联合标准化工作攻关、工作成效宣传等各种形式。

      (三)重点安排

  1.市市场监管委(市标委办)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市标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召开宣贯推动会,整体推进深入学习宣贯。市标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可培育推动研学的师资力量。

  2.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在津全国和市级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市标准化研究院等技术机构、有关行业协(商)会等普遍组织宣贯工作,结合行业领域、区域实际,至少举办一次公益性宣贯。

  3.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示范区(功能区、园区等)、重点产业链等,根据需求组织针对性地宣贯培训。

  4.依托有关行业协(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的力量,组织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相关单位宣贯培训。

  5.引导推动龙头领军企业、科技型企业以及获得标准创新贡献奖、主导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承担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企业标准“领跑者”等企业单位带头深入组织宣贯。

  6.依托标准化技术机构力量、联合科研院校等,加强技术支撑与服务企业,推动标准瞄向高水平、实现标准化创新。

  7.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周、质量月、科技创新周等行业主题宣传工作以及各领域、各区域大型活动,加大标准化宣贯。

  8.加强宣传推进,丰富手段并创新方式,做好及时宣传。既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又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各类新媒体宣传;要注重宣传研学行动内容,更要广泛挖掘收集工作典型及成效、深入宣传标准化发挥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化研学工作的必要性,加强组织推动,有计划、有安排、有成效地开展,以学促干,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激发标准化内生动力,提升标准化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标准化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形成上下联动、聚集各方力量,迅速掀起深入宣贯和加快推进标准化发展的高潮。

  (二)将6月份作为集中研学行动月,全面展开自我研学并组织重点宣贯工作,务求见成效。请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场监管局、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有关单位于6月27日前提供阶段性总结材料,包括:组织开展总体情况(组织推动、分别参加《条例》、《纲要》研学人次、组织研学宣贯培训次数等),工作亮点、案例及成效,宣传报道展示情况,下一步措施安排等,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标准化研学宣贯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常态化推进。要结合实际,把握节奏,持续跟进。各单位立足工作职责,积极研究推动各领域、各区域提升标准化意识、营造标准化良好氛围的长效措施,形成制度机制。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领域、各区域、各单位的研学行 动开展及各种标准化活动等信息内容,及时报送市市场监管委。

  请各有关单位于11月10日前提供2023年研学行动总结材料以及相关佐证材料。6月和11月两次总结材料均正式(加盖公章)报送市市场监管委标准化处政务邮箱。

   

  联系人:张永来  苏文博  范旭

  联系方式:27182133、27182054、27113030

  电子邮箱:scjgbzhc@tj.gov.cn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306/t20230607_6270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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