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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三”工作体系强化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管

  • 发布时间:2023-06-04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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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和督促落实食品经营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以“三三三”工作体系推动食品经营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实落细。

  明确“三类人”。按市场经营主体不同的组织形式,分级分类分层次配置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食品经营负责人“三类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及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核,细化制定《食品安全员守则》《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经营负责人职责》。鼓励、指导市场主体组成形式为个体工商户且单一从业人员的食品经营者,实行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类人”合一的方式,强化食品经营主体责任。

  管好“三件事”。在食品安全自查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着手制定食品销售企业、个体食品销售者、食品摊贩,从事食品贮存、运输业务的非食品经营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单位食堂等不同领域及环节的食品销售、餐饮领域食品安全主体,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分别指定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管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件事”。

  记好“三本账”。按规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鼓励采用信息化方式,记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将“三类人”的设立、调整情况,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等履职情况,对食品经营从业人员“三类人”的培训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并存档备查。抽考不合格或不再符合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要求的,食品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未按照责任制要求和食品安全法法律法规落实食品经营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立案查处30家,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收缴罚款15000元。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qjxx/202305/2869ed9698e04d0aa46c77bd5ec92e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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