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化妆品质量安全调查研究工作走深走实,近日,省药监局召开“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会上,围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从青海省化妆品企业的基本情况、推动“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注册备案专项整治、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监测、案件查办、能力提升、科普宣传等方面,对近几年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简要介绍。基层监管一线代表分别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案件查办、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部分企业参会代表分别从企业基本状况、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方面进行交流发言。参会代表还提出了要加强能力培训、深入企业宣贯、提前介入企业品种研发、协助开展品种备案技术审查、加强业务指导等化妆品安全监管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当前化妆品企业的首要任务,要牢固树立法规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诚信意识等五种意识,使法规在化妆品领域全链条各环节得到落实;要心存忧患,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以“严”和“实”的精神防范化解化妆品安全风险;要进一步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拉紧责任链条,确保责任主体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严格对标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要求,主动排查风险,及时堵塞漏洞,认真整改问题;要坚守和执着打造企业品牌,做到生产经营的产品质量有保障、消费者认可、市场受欢迎。
会议要求,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危害群众利益的化妆品安全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综合运用司法、行政手段,严肃查处违法和失信行为,使守信者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失信者付出高昂代价,努力营造“守法守信受褒奖、违法失信必遭损”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增强公众对化妆品质量的信任感、安全感、获得感,确保公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