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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监管职能 守护“圣湖精灵” ——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市场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专项检查

  • 发布时间:2023-06-04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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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保护好青海湖渔业资源,维护青海湖生态安全,彻底斩断市场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产业链,5月17日开始,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成立专项行动组,在西宁和环青海湖地区集中开展了打击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专项执法检查。

  

  为确保此次专项执法检查稳步推进,省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实施挂图作战,科学划分区域,明确执法依据,细化任务分工,突出检查重点,确保执法检查全部覆盖、不留死角。专项行动工作组采用“三同”模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同心聚力,主动与省农业农村厅进行对接,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3名执法人员共同开展行动,扩大了执法覆盖面,增强了打击力量。同步联动,针对环青海湖周边特殊情况,专项检查组兵分三路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在各组到达检查地点后同步开展执法行动,充分发挥上下联动的执法优势,压实监管职责,形成有力震慑。同向用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求属地监管部门持续跟进、有效监管。

  专项检查行动中,各检查组注重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并重,让“保护好青海湖渔业资源,维护好青海湖生态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自觉做到在生产经营中杜绝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的违法行为发生。在重点检查“涉鱼”违法行为的同时,对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等内容一并进行联动检查,检查发现部分餐饮经营者菜单涉嫌虚假宣传,制止反食品浪费不到位等问题,当场要求责令改正。对检查发现售卖青海特产“牦牛肉干”等未标注生产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产品当即查封停止销售,移交属地市场价管部门进一步核查,对具体问题予以纠正,保证了综合执法效果。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西宁市市区及环青海湖周边10个乡镇的餐饮主体96户(家),机关食堂3家,共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现场查获青海湖裸鲤157尾10.95千克,制品92尾6.8千克,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挥投诉举报热线功效,强化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发挥监管职责,坚持守土有责,共同形成多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互通、齐抓共管的格局。切实加大“涉鱼”执法检查力度,引导全社会特别是餐饮经营主体“不捕、不买、不卖、不食”的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保护青海湖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646371E8-805A-44B7-B009-FA647C64AD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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