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公示,解决企业信用监管数据不全面、不准确、不规范等问题,夯实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的信息数据基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安排部署,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的通知》,自即日起至2024年9月底,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
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是省市场监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安排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归集、公示的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提升,夯实信息数据基础,夯实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的数据基础,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市场监管方式转变和效能提升。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系统梳理了我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监管数据存在的质量问题,列出了许可处罚数据疑似存在迟报漏报情形、历史数据存在不完整情形、各部门归集信息数据不全面等六个问题,明确了强化数据全面性、保证数据及时性、提升数据准确性、提高数据规范性四个重点任务,将提升行动分为自查摸排、问题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推进,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三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紧跟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加强部门协作、强化业务协同,形成数据质量提升的“合力”;优化系统建设、完善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建设的“内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解决数据质量问题的“病源”。通过推动构建数据质量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夯实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的数据基石,为进一步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夯实基础,助力推进全省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