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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食品销售行业加强自律 海东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

  • 发布时间:2023-05-14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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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建设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文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近期,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知,组织全市大中型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公开承诺活动,进一步督促食品超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此次活动以海东市大中型超市开展自我承诺为基础,逐步扩大活动范围和影响力。食品超市向社会公开承诺,原则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亮证经营;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对从业人员实施卫生健康管理;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并公示检测结果;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严格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散装食品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定期清查规定;及时处置下架退市食品,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不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等10个方面,旨在以承诺促落实,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海东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导食品超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公开承诺内容。放心食品超市自我公开承诺书可通过店堂、网站、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其中,店堂公示为必选方式,参与活动的超市应将公开承诺书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监督。

  活动开展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大中型食品超市积极参与,经常性开展公开承诺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食品超市对未兑现的承诺事项进行整改;同时对照《2023年市场监管部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督促超市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放心食品超市自我公开承诺活动深入开展。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40D7354B-B25A-4ABF-A363-69A107565A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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