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全省2022年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情况,审议通过了《青海省促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并对2023年开展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6家成员单位围绕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2022年,各成员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紧紧围绕“六稳”“六保”工作任务,把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纳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取得了成效明显,有力有效地帮助了广大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冲击,为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进而稳住全省宏观经济大盘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共同富裕、保民生保就业、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意义。当前,我省部分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各成员单位要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工作协同,坚持分类精准施策,努力为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会议要求,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贯彻实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为契机,协同发力做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一要继续落实已出台扶持政策,加大各项普惠性政策持续宣传力度,畅通政策传导落实“最后一公里”;二要有效满足个体工商户资金需求,实施好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甘霖工程”和“金融活水润百业”活动,助力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三要优化服务供给,增强个体工商户信心,撬动市场力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专业化经营培训和就业对接服务;四要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加强价格收费监管,聚焦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严肃整治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确保政策红利传导落实;五要加大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把党的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出去、落实下去,让广大个体工商户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用足政策、享受红利、提高获得感。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银保监局等13个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