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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五项举措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

  • 发布时间:2023-04-23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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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持续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夯实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8个月的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整治。

  明确方案统筹安排。根据2023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结合海东实际,制定印发《2023年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局根据属地监管原则自4月份开始至10月底统筹结合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对线上线下药品经营使用活动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

  明确重点强化监管。此次专项检查工作针对药品流通环节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非法经营回收药品等问题,以医疗机构周边、产业园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被多次投诉举报、GSP检查不合格、网络销售药品、互联网诊疗医疗机构等为重点,以涉疫药品、医保高值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疫苗等为重点品种,全面检查药品采购渠道、进货查验、储存养护、销售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明确指标加大检查。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对本辖区的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比例不得少于60%,医疗机构的检查比例不得少于30%,对药品网络销售经营企业的检查比例不得少于50%;对互联网诊疗医疗机构全覆盖检查,疫苗储存配送环节全覆盖检查,保证县(区)、乡镇区域全覆盖。

  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纵向建立上下联动、信息共享、专业指导、跟踪督办、交流研讨等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验不足问题,提升执法综合协同效能;横向坚持部门互动,跨区协作、加大检查力度。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公众号、新闻媒体、微信(QQ)工作群等宣传平台,结合专项整治活动,通过现场检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讲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促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排查风险点,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7B89E00F-3B7A-4AD7-8452-89EDD8932F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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