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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扩大召回部分进口和国产汽车

  • 发布时间:2023-03-05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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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扩大召回以下进口和国产汽车。

  一、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在2003年8月6日至2010年7月1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级、CLK、CLS和E级汽车,共计13373辆。

  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在2004年7月9日至2009年3月20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E级汽车,共计7367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滑动天窗玻璃面板和天窗框架之间的粘接耐久性不足,造成天窗玻璃面板可能会与车辆分离,增加发生事故或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伤害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检查天窗的生产日期以及天窗玻璃面板的粘接力,如粘接力不符合要求则免费更换滑动天窗,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属于2020年4月17日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C级、CLK级、CLS级、E级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生产者通过后续调查,确认缺陷产品范围需要扩展。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此外,也可登录网站www.dpac.org.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线索。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zw/zh/202302/t20230223_353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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