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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措施强化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监管

  • 发布时间:2023-02-18
  •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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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为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规范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监管。

  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严厉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平台未有效落实主体资质核验、信息公示、安全保障等法定义务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平台内经营者无证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侵权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监测与监管执法的协同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强化信息共享,发挥网络交易综合监管的工作优势,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发布交易行为提示。依据《药品管理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联合自治区药监局向全区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交易经营者,从严格落实平台主体责任、保障供应责任、合规管理责任、质量管理责任、消费者权益保障责任、政企协同共治责任等七方面,发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行为提示。

  协同共治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自治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主动与自治区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局沟通,积极查找自然人及无相关资质经营者通过微信群、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和途径,销售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等涉嫌违法违规线索。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要求网络交易平台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强化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证照信息公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信息发布的监管,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加强平台内部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平台内经营者及时采取警示、删除、屏蔽、终止服务等必要措施。

  开展网络交易监测。依托自治区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和第三方监测平台,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网络交易专项监测,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监测核实18条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并转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qjxx/202302/380afa01ad544708b3a309f9513681a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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