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作为,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信用修复服务,帮助市场主体重塑自身信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市场主体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保驾护航。
优化信用修复机制,畅通线上线下修复渠道。对因逾期年报信用受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和标记异常状态个体工商户,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作出信用承诺后,帮助市场主体修复信用,解除市场主体在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活动中受到的限制,降低失信带来的负面影响,重塑市场主体信用形象,助力其健康发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均可根据公示原因纠正相关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或向登记机关线下受理方式提交修复申请。
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对未在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库尔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1140户企业、标记异常状态的12247户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进行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将免于处罚,切实加大对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已经补报每个年度年报的企业,不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随时提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进行信用修复。
开设信用修复“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修复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生产生活资料供给保障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市场主体开设信用修复“绿色通道”,设专人主动对接做好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优先办理。将信用修复的初审时间从原来5个工作日压缩到“当日办理”,帮助其尽快修复失信信息,降低失信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