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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场监管局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专项督导检查

  • 发布时间:2023-02-02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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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行为,确保流通环节药械质量安全,近日,海东市市场监管局组成督导检查组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以稳定价格和保证质量为目的,以全市零售药店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连花清瘟、布洛芬、板蓝根、N95口罩、酒精、抗原检测试剂等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

  督导检查组先后到乐都、平安、民和、循化4县区8家零售药店,通过现场查看价签、后台查看进销台账等方式,详细检查连花清瘟、布洛芬、板蓝根、N95口罩等重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进销价格及供应库存情况,同时对重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的购进渠道、验收养护、药学服务等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中,督导组提醒经营者加强对防疫药品知识宣传,引导群众科学理性选购药品。并向各药店负责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要求各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自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确保经营的医药用品质量安全,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督查发现,近期防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储备量基本充足,退烧类、抗病毒、感冒类药品、N95口罩、抗原检测试剂、消杀类产品货源陆续补充到位,基本保证正常的市场供应需求。督查中未发现借疫情防控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的行为。但被检查药店分别不同程度地存在进货查验不到位、收集检验报告不及时、药品与非药品未分类陈列等质量管理不规范,个别药品未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签未及时更新、货签不对位等问题。督导组责令6家药店现场进行了整改,对2家质量管理不规范、未明码标价情节严重的药店移交属地市场监管局查处。

  下一步,海东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根据总局和省局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推动全市涉疫医疗物资市场秩序平稳向好。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A31F4EEE-6B7D-4C9D-BF12-333E4604EA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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