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质检资讯网
当前所在: 首页 > 政策法规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2-01
  •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 字号:

  

  

  

  国市监质监发〔2023〕5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

  (2023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等文件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地制宜,推动目录实施。坚持系统观念,结合本地区中心工作、产业发展状况、质量安全形势、监管资源和技术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充分研判和论证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进一步提高目录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二、动态评估,实施科学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监管实践和形势变化,对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强化依据标准监管,科学采取监督抽查、生产许可、风险监测、专项整治、认证认可、缺陷召回等监管措施,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协同,释放监管效能。强化统筹协调,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际协同、区域协作,进一步构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国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将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实施情况报送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附件: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3年版)

  

  

  

   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gkml.samr.gov.cn/nsjg/zljdj/202301/t20230128_353004.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质检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中农兴业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质检资讯网 zi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32582 13391776757 010-56278284 13366461258 010-53386795
监督电话:186108229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zfyjsfzdyzx@163.com  客服QQ:321579164 通联QQ:3115014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