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常态化监管体系,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草局、成都海关、四川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人行成都分行、省药监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川市监发〔2022〕6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起草背景
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是生产力新的组织方式,是经济发展新动能,对稳住经济大盘、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以及增加就业人数,都有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指出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完成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也专门强调,要建设网络强省、数字四川。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新业态领域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形成了《指导意见》。
二、起草过程
省市场监管局立足全省实际,突出管用、实用、可操作,在全面总结近年来网络交易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系统梳理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依职能提供的监管措施,启动起草工作。初稿形成后,两次征求各成员单位和内部相关处(室、局)的意见,并报请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指导。期间,对各方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反复斟酌,充分吸收,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6个部分、20项内容。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以监管促发展,构建常态化监管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坚持系统思维、坚持创新引领、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强化系统保障,夯实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基础”,提出了健全法规体系、完善制度规范、强化标准供给等3项具体举措,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第三部分“突出事前防范,构建预防为主的源头治理机制”,细化了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风险预警、探索监管发展有机融合等3方面内容,护航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行稳致远。第四部分“突出事中监管,构建规范发展的靶向治理机制”,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探索数据和算法安全监管、加强禁限售商品、跨境电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监管、深化支付和税收治理、加大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6个方面创新监管方式,着力化解新业态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第五部分“突出事后惩戒,构建精准惩治的闭环治理机制”,聚焦深化执法办案、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公正监管等3大板块,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推动新业态经营者自觉自律,规范经营。第六部分“保障措施”,立足加强党建引领、深化“互联网+监管”、健全协同机制等3个方面,力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四、特色亮点
《指导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全链条监管。围绕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将监管链条由事后向事中事前延伸,稳步提高新业态监管效能。
二是突出全领域监管。融合14部门新业态监管职能,有效发挥各级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构建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的监管制度体系。
三是突出全方位保障。充分运用监管资源,统筹法律、党建、技术、标准、信用、行政等多种手段,推动新业态监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