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州市场监管局坚持把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实现了信息共享,为做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助推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夯实信息共享基础。依托省市场监管局综合业务系统,将企业信息公示作为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公示平台公开企业基本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抽查检查信息、简易注销信息等公示信息,及时做好数据更新、信息录入工作。健全市场主体信息库,加强与税务、发改、民政、银行等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推进部门企业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及时获得相关部门监管信息,逐步建设和完善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的信息共享平台体系。
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认真贯彻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企业年报、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配套措施,积极推进全州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全州应年报公示各类市场主体31822户,实年报公示29652户,公示率93.06%
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推动抽查结果共享。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部署,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信息抽查结果在企业信用监管中的运用,即时公示信息抽查、经营行为抽查、出资公示信息抽查、年报公示信息抽查等一系列抽查活动,并将抽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面向全社会统一进行公示,并记载于企业信息资料库中。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整合信用信息数据,形成联合惩戒机制。全州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即时公开企业基本信息、行政处罚等公示信息,全州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同时,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通过“信用青海”系统即时公开市场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形成“双公示”信息共享,基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和联动监管格局。截至目前,全州累计205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172户企业履行了相关义务后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61名已在全国黑名单数据库的人员,依法进行了限制,对26名在业企业中已进入黑名单人员,办理了变更登记。
加强信用修复指导,推动信用修复便捷办理。认真学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发布信用修复指南,明确信用修复流程和申请所需材料,推进信用修复程序便利化。指导企业填写《守信承诺书》《信用修复申请书》,及时受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办结信用修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全州已有510户(次)市场主体失信记录完成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