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质院发〔2022〕4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天津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行动计划》(津标委办发〔2021〕1号)要求,扎实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大力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按照《天津市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工作方案(试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作为日用化学品产品领域果蔬餐具洗涤剂类产品的评估机构,对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的企标开展评估,拟将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的企标纳入评估范围,现经初审合格的11项企标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
公示期间不愿或不适宜参加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的企业,经沟通确认后将不参加评估。
联系人:佟丽丽;刘淑贞
联系电话:23078913
附件:2022年天津市果蔬餐具洗涤剂类产品企标“领跑者”参评企业标准信息目录
2022年12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2022年天津市果蔬餐具洗涤剂产品企标“领跑者”参评企业标准信息.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