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及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个协字〔2022〕9号),经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个私协会逐级推荐遴选,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及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三先”评审委员会)审核,拟表彰481名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255个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365名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现就拟表彰名单进行全国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23日至2022年12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国“三先”评审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或匿名邮件,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010-82261829, 010-82261388
电子邮箱:zggx1986@163.com
附件:1.全国先进个体工商户公示名单
2.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单位公示名单
3.全国个私协会系统先进工作者公示名单
全国“三先”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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