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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净化网络市场行动显成效

  • 发布时间:2022-09-10
  •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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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海东市市场监管局精心谋划、主动作为,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运用监管监测、规范引导、行政指导、普法宣传等方式,严厉打击网络市场突出问题,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净化网络市场经营环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定祥和的网络氛围。

  加强日常监管监测,确保监管数据精准。以“网络交易监测监管五级贯通系统”为阵地,积极派发六县区管理账号,完善权限设置,制作《系统使用操作手册》,多批次集中统一培训,实行科室、县(区)局联动管理模式效果显著。同时,着力年轻干部能力再提升,以“海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等为契机,轮选网监兼职人员“线上”跟班学习,深入研讨工作,有效查漏补缺。截止日前,全系统已人工核验、筛查、认领、退还网站、网店等数据数千次,初步实现全市涉网主体的及时录入、更新与校验,为深入监管、梳排案源夯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市入库网站主体4000余户,入库网店主体2000余户,外卖订餐平台10户,电子商务平台1户。

  积极开展平台点亮行动,确保平台经营规范。一是督促平台对照《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内部自查和依法依规落实亮证、亮照、亮规则全面整改,对平台在自查自检中遇到的20条问题进行了指导。各县(区)所有平台根据自查情况,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推动平台实现“亮照、亮证、亮标准、亮规则”,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优化网络交易环境,规范平台内经营者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经检查发现,未亮规则总数8件,平内台清理虚假过期无效证照数200件。二是规范网络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要求,集中开展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经排查,发现网页无法正常访问的68户,网页被篡改的网站14户,未亮证量标的网站189户,主体信息录入不健全网站127家。目前,共规范全市网站电子标识158户,规范率大幅提升。

  持续强化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确保违法广告查处力度。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通知》,一方面,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为平台,强化对外协同,不断完善畅通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共商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措施。另一方面,重构内部相关业务科室之间协同合作机制,要求全局在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树立协同监管理念,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各项职能作用,加大广告监测和案件查办力度,充分运用广告监测平台,对全市14家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平台发布的广告行为进行实时监测。截至目前,共监测各类广告2071条(次),共查办违法广告案件5起,案值0.45万元,罚没款9.37万元,涉嫌违法广告线索的查看率及处理率均达100%;

  督促落实平台责任,确保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加强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线上管理监管,通过约谈、规范准入等方式方法,建立入网餐饮单位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严格实行实地和资质双向核查机制,实施源头、中段、线下全环节整链条的业态规范,着力抓好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保质时间、餐具包装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送餐过程安全储存运输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线下餐饮实体门店的日常巡查制度,实现了线上严格审查、线下严密管控的联动监管机制,规范了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有效保障了全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全市纳入监管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10家,配送人员(骑手)248名,入网餐饮单位1665户。签订《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10份,通过执法检查、责令整改、行政约谈、案件查处等方式,促使全市10家平台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

  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行为,禁止网上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一是深入各农贸市场、餐饮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中型超市、食用农产品便利店全面集中开展野生动物加工交易排查工作。期间,共排查农贸市场5家次、商超及食品门店1200户次、食用农产品便利店200户次、餐饮单位280户次,未发现野生动物加工交易行为。二是全面清查现有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捕捞”“渔港”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经营户;对有关捕捞、出售、购买、运输、转让、加工、消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牌匾、店铺招牌予以现场拆除;与各类学校、养老院食堂、餐饮服务单位、水产品经营户签订承诺书,要求其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加强对电商平台售卖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的监管,督促电商平台将禁限售目录纳入平台禁售商品服务名录和违禁词库并签订承诺书。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采取下架(删除、屏蔽)信息、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严厉查处市场销售“电、毒、炸”渔猎工具器材和以“野生长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66人次,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143家次,检查农贸(批发)市场91个次,检查商超154个次,检查餐饮单位733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28个次。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单位菜谱上仍出现“中华鲟”“野生甲鱼”等字样,已要求其限期整改。

  畅通维权渠道,推动关口前移。安排专人及时受理和处理“12315”举报平台的消费者投诉,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及时发布消费预警,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截止目前,共受理网购投诉32起,办结率100%。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DD73E176-6939-45A6-81EE-993263D7686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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