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紧紧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迈进,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市委市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分别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市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合力推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落实落地。
强化源头治理,促进绿色发展。一是落实产业发展政策。以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为重要抓手,持续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二是促进绿色农业产业标准化。建设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7个,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2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达到300家。三是治理保护耕地土壤环境。累计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130.7万亩,化肥和化学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30%和2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80.5万亩次,覆盖率为43.7%。四是建设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50个,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监测点50个,形成检打联动新格局。
强化部门责任,实施全程监管。一是严把食用农产品“源头关”。全面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2021年以来开具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合格证17.1万张。二是严把食品“抽检关”。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核查处置工作,完成食品监督抽检13434批次,合格率为99.2%。三是严把储备粮油“安全关”。完成储备粮入库、定检、出库等粮食质量扦样送检62份,合格率为100%。
强化疫情防控,严守安全底线。一是加大督导检查。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异常报告等措施,加强健康管理。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依托监管总仓,加大对冷链食品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来源不明、票据不全、不合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先后2次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演练。
强化专项整治,提升保障能力。一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排查风险隐患1112个,处置1109个,处置率为99%。二是推进旅游旺季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调查处置抽检不合格保健食品案件8起,处理旅游旺季网络舆情14起。三是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有力维护了农村市场秩序。四是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有效遏制了农畜产品使用违禁药品、超剂量使用及农兽药残留问题。五是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六是深入开展肉菜市场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动物卫生监督案件33起。七是开展散装奶专项整治。对264个散装奶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2批次,监督抽检45批次,有效保障质量安全。八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邀请第三方对21家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九是强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整治。净化了网络订餐市场环境。十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强化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有力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强化科普宣传,促进社会共治。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和“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二是强化社会监督,优化投诉举报渠道,通过“12315市场监管热线”,受理食品投诉举报1116件,办结率100%。三是强化信息公开,营造社会共治格局,先后公布食品抽检信息6期,发布舆情周报8期,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10条,有效提升了群众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
下一步,西宁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按照“六个现代化新青海”部署要求,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战略,把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着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领域重大风险,高质量、高标准推动食品安全高水平治理,切实推动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捍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