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市场主体(当事人)名称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天津市红桥区初本食匠餐饮管理餐厅(张焰)餐具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案 | 天津市红桥区初本食匠餐饮管理餐厅 | 92120106MA06EGH43U | 张焰 | 津市监红执处罚〔2022〕56号 | 2022年5月12日,当事人天津市红桥区初本食匠餐饮管理餐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时,待使用的餐杯、餐盘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清洗餐具时清洗得不够彻底、流程不够规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餐具使用前清洗消毒不合格的构成要件。执法人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当事人改善了清洗消毒流程,并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 | 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主动履行,15日 |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8月26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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