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依法对本市生产、销售的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开展了质量监督抽查。按照相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检出52组批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的标识要求、最小厚度、提吊试验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购买时要查看产品标识(清晰标明公称承重、规格、标准编号、产品名称、警示标语等),根据不同用途选择塑料购物袋的规格及材质,最好选购可降解或可回收再利用的塑料购物袋。注意减少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量,养成重复利用塑料购物袋的习惯,购物时自带购物袋或使用其他环境友好型替代品。此外建议尽量不要使用塑料购物袋尤其是彩色塑料购物袋盛装热食,即使质量合格的塑料购物袋,在遇油遇热时化学性质也易发生变化。
附件:北京市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注:新闻媒体转载不合格产品信息时,应将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不符合项以及生产者/标称生产者、销售者等内容一同刊登。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
附件:北京市塑料购物袋(不可降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