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西宁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多措并举,立足信用监管职能,紧盯目标任务,抓住关键节点,克服重重困难,积极应对疫情给年报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追加措施,压实责任,层层传导,扎实推进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稳步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市企业年报公示率为90.76%;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为50.3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为75.54%。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实时进行通报,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业务科室牵头抓的良好格局,确保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开展。
强化业务指导,提升业务水平。组织指导监管人员全面掌握年报公示工作相关流程、填报事项,具体要求、操作方法,确保公示工作有序推进。并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日常巡查、登记窗口等工作人员进行手把手指导市场主体进行年报,提高年报操作成功率、信息准确率。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主体。及时发布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并制作《年报全攻略》、年报宣传短视频,结合市场主体接受信息渠道特点,充分利用新媒体、电梯物联网及“两微一端”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年报制度的重要意义,帮助市场主体了解年报流程、操作规范,督促引导市场主体按时年报,守法经营。
清理僵尸企业,奠定年报基础。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对2018、2019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未纳税申报的企业进行数据比对交换,摸清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底数,为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和提高年报公示工作奠定了基础。
突出行业重点,加强主体责任。对特种设备等重点生产企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风险行业领域,加强重点领域企业年报主体责任,采取重点关注,对于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正常经营企业,积极引导年报,依法履行主体责任,实现应报尽报。
列入异常名录,强化信用约束。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梳理未报送2021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78585户,并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率100%,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加大了对未年报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力度,提高了市场主体失信成本,维护了年报公示工作的严肃性。
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因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的提醒、督导工作,指导服务企业及时履行年报义务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减少未年报企业存量。同时,加强信用约束,对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办理变更、许可、商标注册等事项时,加大审核和约束力度,并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实施联合惩戒,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增强年报工作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