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知识产权局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征集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正式印发《湖南省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规范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活动,为我省建好、用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队伍提供了较为全面的遵循依据。 《办法》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以部委文件为蓝本,结合湖南实际抓落实,由总则、选聘与管理、工作职能、权利与义务、技术调查官的使用、附则等五大部分共29条组成。该《办法》明确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建设和维护湖南省技术调查官名录库、选任和管理技术调查官;明确细化技术调查官的选聘流程、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执法案件的职责及流程;明确技术调查官对出具的技术调查意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明确技术调查官为知识产权行政调解、仲裁、维权援助等活动提供技术支持。 目前,我省通过面向全省征集、自愿申报、综合评审等程序已选聘30名同志为湖南省首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接下来,将严格落实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我省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建设,加快推进我省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技术支持,提高知识产权侵权判定能力和水平。(供稿:知识产权保护处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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