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登记注册职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对标《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围绕建立市场主体诉求快速回应和解决服务机制,提高全程网办率,固化“容缺后补”等便企举措,用足登记注册职能的“加减法”,细化成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12条普惠直达的措施。
“减”复工堵点,“加”政策支点 建立诉求快速回应和解决服务机制
眼下,企业复工复产正有序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关注企业复工路上的堵点,聚焦企业最关心、最迫切的困难,在政策上不断加“支点”,给企业顺利运转铺路。
优化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对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在名称保留期内申请办理登记的,申请人可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重新申报。上市公司上海力盛赛车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力盛云动(上海)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疫情影响未能在名称保留期内及时申办变更登记。市市场监管局获知企业困难后,指导企业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重新申报名称,开辟即报即办通道,确保无缝衔接,帮助企业保留了“力盛云动”这一名称。
延长申请材料过渡期。《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使用新旧文书材料的过渡期为1个月,但因疫情影响,一些市场主体无法在过渡期内(3月31日前)申办登记。市市场监管局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在《若干措施》明确将过渡期从1个月延至4个月,即市场主体已在《条例》施行前按原要求制备申请材料,在6月30日前可按照旧版文书材料规范提交申办,无需重新制备申请材料。
“减”线下环节,“加”在线服务 提高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率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减少线下办理环节,增加在线服务功能,在疫情期间持续优化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推出便利企业系列措施,让企业感受到政务服务高速公路的“不断档”“不打烊”。
推行“线上办”服务模式。市场监管部门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不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办理员工“五险一金”和银行预约开户等“一窗通”集成式开办服务。提高全程网办率,为申请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签署、网上核准、网上发照等全流程无纸化在线服务,申请人无需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4月1日至5月30日,全市15889户企业在线办理了设立登记、365户企业在线办理了变更登记。
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市场监管部门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以及“电子营业执照”APP下载领取电子营业执照。2020年4月,上海在全国范围率先推出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不断拓宽应用领域,在企业登记、年报公示、涉税事项、社保和公积金业务、商业银行业务等领域,得到广泛使用。截至5月30日,各类市场主体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各类网上办事平台累计达2107.16万次。
“减”政策卡点,“加”发展信心 固化“容缺办”“歇业制度”等系列便企惠企举措
市场监管部门想方设法为企业减轻包袱,让企业轻装上阵。探索容缺办理服务模式、推行停机保号“歇业制度”……让企业充满信心地再入“赛道”。
创新“容缺办”服务模式。《若干措施》将容缺办理的实践探索以文件形式固化,明确对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疫情防控、重点项目等相关市场主体申请,如确有困难无法到现场或者通过寄递方式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原件的,可通过“远程预审+申请人承诺+后补纸质材料原件”方式办理。对需办理公证认证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认证的,暂免收取认证文件。疫情期间,市场监管部门从便企惠企的角度出发,主动跨前,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截至5月30日,已通过“容缺办”模式为84户企业办理设立登记、467户企业办理变更登记。
完善歇业备案制度。《若干措施》明确,对部分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其办理歇业备案,帮助市场主体降低维持成本,助力市场主体积攒并恢复活力。歇业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歇业期间不影响市场主体资格。歇业制度能有效帮助有经营意愿的困难市场主体实现暂时“休眠”,既能减轻当前的经营成本负担,又能为今后发展留住“青山”。
市市场监管局把企业在疫情期间碰到的一件件具体又有共性的难事,梳理细化形成高效直达的12条普惠性纾困之策。接下来,随着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的加速,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为企业减“堵点”、增“支点”、除“卡点”,乘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进落实发展壮大市场主体32条“硬”措施,帮助企业把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在市场竞争中迸发韧性。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挥登记注册职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沪府规〔2022〕25号),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能,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千方百计稳住市场主体,有力有序推动经济加快恢复和重振,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聚焦“急难愁盼”问题,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化解燃眉之急
1.优化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对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在名称保留期内申办登记的,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重新申报,并作为即时办理件优先处理,即报即办,确保无缝衔接。对疫情防控、重点项目等相关市场主体名称,无法通过名称自主申报系统申报的,提供专人专项、全程辅导服务。
2.提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便利。原有市场主体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申办注销或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造成同一地址无法再登记使用的,申请人提交产权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已与原有市场主体解除租赁关系的证明文件、产权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交的相关情况说明,可以将该场所申请登记为住所(经营场所)。
3.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积极指导申请人自主选择经营范围规范条目申办经营范围登记,加强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事项的精准衔接,根据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及时调整更新经营范围规范目录,为市场主体登记经营范围提供更加规范、便利的服务。
4.完善歇业备案制度。对部分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的市场主体,积极引导其办理歇业备案,帮助市场主体降低维持成本,助力市场主体积攒并恢复活力。歇业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歇业期间不影响市场主体资格。
5.宽展简易注销申请时限。市场主体申办简易注销登记的,应当将承诺书及注销登记申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20日公示期届满后,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2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办简易注销登记。对市场主体因疫情原因期满未能及时申办登记的,登记机关可宽展30日。对超过宽展时限仍无法申办的,引导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新公示。
6.延长申请材料过渡期。对市场主体已在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前按原要求制备申请材料,因疫情原因未能在过渡期(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内及时申办登记的,登记机关在6月30日前可继续收取原登记申请文书、按原提交材料规范办理。依据外资三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未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在2024年底前可继续使用原登记申请文书、按原提交材料规范申办登记。
7.创新“容缺办”服务模式。对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疫情防控、重点项目等相关市场主体申请,开辟绿色通道,专人办、马上办。对确有困难无法到现场或者通过寄递方式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原件的,可通过“远程预审+申请人承诺+后补纸质材料原件”方式办理。对需办理公证认证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因疫情原因无法办理认证的,暂免收取认证文件。
二、畅通线上线下服务,助力市场主体抢抓复苏发展时间窗口
8.推行“线上办”服务模式。依托“一网通办”平台,不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办理员工“五险一金”和银行预约开户等“一窗通”集成式开办服务。推进市场登记注册数字化整体转型,提高全程网办率,为申请人提供网上申报、网上签署、网上核准、网上发照等全流程无纸化在线服务,实现全程网办主体类型“全覆盖”、业务事项“全环节”、申请办理“全天候”。
9.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积极引导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以及“电子营业执照”APP下载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积极向各类市场主体宣传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在线办理各类涉企业务,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管领域电子许可证移动端“一照通用”,持续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及商务领域的应用。
10.大力压缩登记时限。深度融合市场主体登记线上线下服务,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不断扩大“当场办结”的事项范围,以当场登记为通例,将登记时限压缩至半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三、强化登记服务保障,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积蓄发展动能
11.加强政策咨询辅导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网上服务系统网址、人工咨询服务电话、邮箱以及通信地址等信息,明确办事指南、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限,确保市场主体能找到人、找对人。通过窗口、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提供政策咨询辅导,及时解决申请人实际问题。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可推广复制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2.支持复工复产需求。加大联系走访企业力度,密切关注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阶段的运行状况和政策诉求,建立诉求快速响应和问题高效处置机制。聚焦市场主体办事需求,完善制度安排和政策供给,找准工作着力点,对不同类型的复工复产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有效服务,切实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助力市场主体快速复苏,经济社会恢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