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商标注册、使用、保护意识,努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知识产权局)决定5月中旬起至10月中旬,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和社会舆论关注,重点围绕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申请行为,重点整治以“囤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等商标恶意囤积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
专项行动严厉打击10类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背公序良俗、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以及易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典型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一是恶意抢注与党的重要会议、重要理论、科学论断、政治论述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二是恶意抢注与国家战略、国家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要赛事、重要展会、重大考古发现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三是恶意抢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敏感事件、突发事件特有词汇的;四是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宗教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的;五是商标注册申请数量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的;六是大量复制、模仿、抄袭多个主体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识的;七是大量申请注册与公共文化资源、行政区划名称、商品或者服务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相同或者近似标志的;八是大量转让商标且受让人较为分散,扰乱商标注册秩序的;九是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从事上述行为,仍接受其委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秩序的;十是其他对我国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重大消极、负面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