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函〔2022〕380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标准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征集2022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函》(陕市监函〔2021〕1319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将《地热能开发利用术语》等289个项目列入2022年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制修订计划的项目,应按照《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地方标准制定规范》相关要求,完成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管理工作,及时指导、督促承担单位按照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三、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制修订的牵头工作,参与单位应积极配合。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质量,应于2024年5月30 日前完成制修订工作。
四、列入本计划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在制修订过程中如发生项目无法完成或者需要调整承担单位等特殊情况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函说明。
五、2019年之前(含2019年)下达计划未完成的,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全部终止。
联系人:刘成,联系电话:029-86138299。
附件:2022年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汇总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附件【2022年陕西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发布文件稿).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