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通报了近期督查暗访情况,各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药店预警监测“哨点”作用进一步明显;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药店使用的消毒泡腾片己过期,工作人员进行了日常体温监测但未记录,还存在体温测量和消毒记录提前记录,行程码检查不严等问题。
结合发现的问题,该局要求各零售药店:一是要落实“四类药品”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对购药人员要开展流行病学史询问,重点排查并登记有无中高风险旅居史、有无发热体征、有无接触过密接人员等情形,特别是排查到上海、邻水、境外等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人员要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二是要按照《重庆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要求,严格执行测体温、查“两码”、扫场所码、限流限距、戴口罩等要求。三是要做好自身防护,上班的员工要坚持戴口罩,做好店内消杀、体温监测,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逐一梳理和认真实施,不折不扣的落实好主体责任。该局特别强调,对涉事药店违反规定的单位,将依法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在约谈会上,该局党组副书记付新芮强调:一是思想认识上更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立足岗位职责,压紧压实防控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常抓不懈。二是主体责任上更压实。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强化药品进货渠道、购销记录、储运条件等方面质量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三是整改措施上更具体。针对发现的问题,各店要认真分析原因,处罚到人,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化解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风险隐患。
各零售药店责任人表示,将认真落实约谈会要求,诚心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主动担当,自觉抓好问题整改,确保疫情防控不出现任何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