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市监知发字〔2021〕364号)文件要求,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盟市市场监管局审核、推荐等程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内蒙古自治区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乳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羊绒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沙棘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产业(包头)知识产权运营中心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
三、受理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卢伟亮0471--6382593
邮 箱:luweiliang2021@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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