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工业生产资料和建筑装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重点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安全,2021年,根据青海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工业生产资料和建筑装饰材料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共抽查工业生产资料和建筑装饰材料产品企业89家(生产企业61家、经销企业28家),抽查电线电缆、铝合金建筑型材、热轧带肋钢筋、塑料管材、水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路面砖)和防水卷材等产品131批次,发现2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6.79%。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电线电缆。电线电缆共抽查生产领域7家、流通领域12家企业的36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导体电阻、电压试验、绝缘电阻试验、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绝缘热收缩、绝缘热延伸、绝缘失重试验、护套老化前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断裂伸长率、护套老化后抗张强度、护套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护套老化后断裂伸长率、护套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护套热失重试验、曲挠试验、单根垂直燃烧试验、成束阻燃性能和耐火性能等项目。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2.78%,不合格项目为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护套平均厚度、护套最薄处厚度、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和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最大变化率。
(二)铝合金建筑型材。铝合金建筑型材共抽查生产领域2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质量、壁厚、膜层局部膜厚(阳极氧化)、膜层平均膜厚(阳极氧化)、封孔质量(阳极氧化)、复合膜局部膜厚(电泳涂漆)、漆膜硬度(电泳涂漆)、耐碱性(电泳涂漆)、膜层局部厚度(喷粉型材)、膜层平均膜厚(喷漆型材)、膜层局部膜厚(喷漆型材)、硬度(喷漆型材)、附着性、室温纵向抗剪特征值(隔热型材)、抗拉强度Rm、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0.2和断后伸长率等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共抽查生产领域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尺寸、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等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塑料管材。塑料管材共抽查生产领域6家、流通领域9家企业的29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平均外径、壁厚偏差、静液压强度、断裂伸长率、纵向回缩率、密度、维卡软化温度、拉伸屈服强度、环刚度、环柔性、冲击性能、氧化诱导时间、炭黑含量、灰分、熔融温度、氧化诱导时间、简支梁冲击、纵向回缩率、抗压性能、弯曲性能、跌落性能、耐热性能、阻燃性能和电气性能等项目。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55.17%,不合格项目为平均外径、炭黑含量、灰分、壁厚及公差、壁厚及偏差、95℃静液压强度、
熔融温度(℃)和氧化诱导时间。
(五)水泥。水泥共抽查生产领域14家企业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三氧化硫、氧化镁、烧失量、不溶物、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放射性和水溶性铬(Ⅵ)等项目。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15%,不合格项目为氯离子和水溶性铬(VI)。
(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路面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路面砖)共抽查生产领域30家、流通领域1家企业的31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外观质量、抗压强度、干密度、干燥收缩值、导热系数、外观质量、尺寸允许偏差、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等项目。发现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6.45%,不合格项目为干密度和抗压强度。
(七)防水卷材。防水卷材共抽查生产领域1家、流通领域6家企业的1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可溶物含量、耐热性、低温柔性、不透水性、拉力、延伸率、热老化(拉力保持率)、热老化(延伸率保持率)、热老化(低温柔性)、热老化(尺寸变化率)、热老化(质量损失)、渗油性、接缝剥离强度、中间胎基上面树脂层厚度、拉伸性能(最大拉力)、拉伸性能(拉伸强度)、拉伸性能(最大拉力时伸长率)、拉伸性能(断裂伸长率)、热处理尺寸变化率、低温弯折性、不透水性、抗冲击性能、抗静态荷载、直角撕裂强度、梯形撕裂强度和吸水率等项目。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要依法处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要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召回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处理结果要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后处理情况。
(二)加强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本次监督抽查中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的辖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分析本行政区域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帮助企业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督促企业把好加工生产过程的检验关,做好过程监控,建立健全不合格产品追溯制度,以保证其成品实现过程和结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切实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三)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列为监管重点,对连续两年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尤其要重点关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严把原材料质量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工艺,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切实健全完善和落实进货质量把控措施,严格执行进货质量验收制度,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特别是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塑料管材和水泥产品不合格率较高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及时进行专项整治。
附件:1.2021年工业生产资料和建筑装饰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工业生产资料和建筑装饰材料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3.2021年工业生产资料和建筑装饰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