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21年,根据青海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洗衣液和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共抽查洗衣液和塑料购物袋产品流通企业32家,抽查洗衣液和塑料购物袋产品50批次,发现2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46%。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洗衣液。洗衣液共抽查流通领域13家企业的2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气味、稳定性、总活性物、pH、总五氧化二磷含量等项目。发现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25%,不合格项目为总活性物。
(二)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共抽查流通领域19家企业的30批次产品。重点检验了标识、最小厚度、感官、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等项目。发现1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60%,不合格项目为标识、最小厚度和落镖冲击。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处理。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销售,要依法予以没收并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技术处理。要对企业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督促其按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处理结果要及时报送省局,省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后处理情况。
(二)加强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本次监督抽查中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的辖区市场监管局,要认真分析本行政区域相关产品的质量状况,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帮助企业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督促企业健全完善质量把控制度和措施,严格把好进货验收关,切实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三)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洗衣液和塑料购物袋质量涉及消费者利益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地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本次监督抽查洗衣液和塑料购物袋不合格率较高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整治方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整治。
附件:1.2021年洗衣液和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2.2021年洗衣液和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