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 市场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行政主体公平竞 争意识,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 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进一步激发 市场主体活力 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 定在全省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一、征集线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30 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教育、医疗卫生、
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 业和领域,重点查处以下 4 类行政垄断行为:
(一)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重点查处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 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 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 自由流通的行为。
(二)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重点查 处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 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 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 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 的行为。
(三)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重点查 处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 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 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 变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
(四)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 为。重点查处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 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 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 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一)电话征集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热线:12315
(二)邮件征集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行动邮箱:gpjzsc8008@126.com
信件邮寄地址:青海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 12 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反垄断局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线索。对征集的问题线索我们将认真核查、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面 依法办理,并为提供者严格保密,依法保障提供者的合法权利。
特此公告。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