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量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按照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与相关省级主管部门研究起草了质量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传真至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处),传真号0871-64566810。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10828315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云南省质量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doc】
原文链接:http://amr.yn.gov.cn/info/1062/233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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