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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 发布时间:2022-05-18
  •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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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持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市场监管领域法治突出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安排部署,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及我局“225战略”规划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四川省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提升省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市场主体和消费者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市场监管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突出亮点工作、打造特色品牌,为推动“十四五”期间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市场监管部门的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守法普法工作取得较大发展;市场监管普法工作形式更加丰富,互联网、新媒体等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应用更加广泛,普法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普法工作效果更加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拓展,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消费者对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的知晓度、市场监管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以满足各类市场主体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普法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大局理念,突出我省市场监管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系统普法与法治实践相融合,将市场监管普法融入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法治监督和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宣传教育主要对象

  (一)全局干部职工。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注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水平提升,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强化市场监管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努力提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水平。

  (二)各类市场主体。重点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教育,提高其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着力增强民营企业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三)广大消费者。通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普法进基层”活动,引导和教育消费者依法维权、科学消费,着力提高全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

  三、宣传教育主要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点内容,作为市场监管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

  (三)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列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党员干部考核内容,推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四)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广泛开展民法典宣贯工作,系统学习民法典中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质量基础设施及质量监管、市场主体及消费者等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方面的基本规定和相关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充分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民事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五)深入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围绕融入新发展格局和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理念,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基本任务,适应市场准入制度改革需求,大力宣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守安全生产底线,大力宣传食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大力宣传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着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地方法规体系建设,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实施。

  (六)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大力宣传网络平台监管、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以及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等法律法规规章,以信用监管为抓手,为市场主体提供公正、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促进充分竞争法律法规规章,倡导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信息公开、防范风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规章,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大力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行政诉讼等通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四、宣传教育重点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管干部法治能力培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运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开展学法考法工作,实现省局干部职工学法考法全覆盖。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积极推动新进人员法律学习培训、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领导干部任前学法考法等。省局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治专题培训,通过“会前学法”“处长讲法”等形式,加强日常学法、岗位学法;要通过开展法治讲堂、法治论坛、法治研讨、法治培训等活动,加强法治教育;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与业务知识培训。

  (二)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倡导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持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化“法律进民企”活动,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的法律意识,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增强民营企业家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进互联网平台依法治理,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提现公序良俗的网络规则。积极探索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法治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约守约,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三)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特殊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针对广大消费者开展广泛法治教育,突出重点,有针对性的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特别要加强对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模式的维权热点普法宣传,深化“法律七进”活动,通过现场执法说理、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热点解读等多种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宣传工作的时效性,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定期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建立重点消费领域案件的新闻通报机制,强化消费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消费警示。

  (四)把普法教育贯穿到市场监管执法和服务的全过程。一是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地方立法过程中,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积极扩大社会公众的参与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会议、专题培训班、业务讨论会等形式对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专题宣传培训。完善规范性文件发布形式,将配套解读作为文件发布的必要形式,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透讲清。二是坚持行政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法过程。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将说理详实与否纳入案卷评查标准。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鼓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筛选以案释法案例,在门户网站等平台开辟专栏推动以案释法常态化;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以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重点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工作成果,提升社会公众市场监管法治意识。三是多措并举将普法工作融入日常监管。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商事主体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市场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行政许可、检查、奖励、裁决、备案、复议等工作中,加强释法析理,引导服务对象依法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五)创新普法载体,打造四川市场监管普法品牌。持续打造“法治讲堂走基层”四川市场监管普法品牌,探索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讲堂走基层”之“云课堂”,打造覆盖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的实时交流普法平台,大力宣传市场监管法律和业务知识。深化“法治讲堂走基层”答疑释惑成果运用,持续转化为法治教育读本、微视频、微课堂等普法宣传教育成果。征集和组创市场监管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普法作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普法渠道,提升普法效果。结合“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部署,开展具有四川市场监管特色的,具有鲜明亮点、形式丰富多彩的各类普法活动。

  (六)探索建立市场监管基层法治宣传联系机制。推进市场监管普法精准性、实效性,立足基层市场监管部门接地气、有效果的优势,建立市场监管基层法治宣传联系点,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引导、开拓创新,开展多层面、广覆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从社会最关切、群众最关心、民生最需要的事情讲起,充分激活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法治宣传功能,不断推动市场监管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职责,把推进市场监管普法工作作为本部门(单位)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考法制度,着力推动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学考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到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中,定期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编织完善本部门(单位)普法责任制清单,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各业务条线要结合工作实际,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重点对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宣传业务领域内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工作。鼓励、支持协会、学会、技术机构结合实际为企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服务。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普法经费,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创造更好条件。

   

  附件: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fz0002/2022/2/21/1707f3b926ee460584abe3b411c9936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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