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道成委员:
《关于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20221065号)由我局会同省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方面
(一)强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日常监管。省市场监管局切实强化从事网络订餐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遵循《GB 31654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把好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备餐场所操作、设备设施维护等风险防控关,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坚决依法依规严格查处。2021年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服务提供者103362户次,处理投诉举报1574件,督促第三方平台“下线”违法违规入网
餐饮服务提供者6463户,立案1373起,通报曝光案件111起,罚没368.88万元,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形成震慑效应。
(二)压实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省市场监管局积极会同省网信办、发改委、公安厅、人社厅、商务厅、总工会等部门,发挥福建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作用,立足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强化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督促指导网络餐饮平台要切实担负食品配送环节安全责任,履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制定平台外卖送餐服务管理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外卖送餐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个人卫生等方面知识水平。
(三)建立“线上断网、线下断链”监管工作机制。2021年专项整治期间,省市场监管局研究提出了“迅速合围、精准打击;联上率下、多级传导;以网管网、共同治理;扩大宣传、提质增效;全维监督、形成机制”等五点工作要求,线上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亮照亮证的监测监管,线下强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经营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上线下联动处置,“线上断网、线下断链”的网络订餐监管工作机制已建立。
(四)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单位落实“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要求,持续推进福建省餐饮培训考核“两库一平台”建设,聚焦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结合我省监管工作实际,完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必备知识参考题库,不断丰富学习课程资料。2021年,全省累计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386期,培训9848人次;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培训703期,培训47.7万人次。
(五)不断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力度。省市场监管局综合运用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结合社会热点适时发布《疫情期间,这些食品安全知识你GET了吗》等内容,还与省广电集团合作,拍摄专项整治典型案例专题片,展现专项整治成果,提升消费者对专项整治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共同推进社会共治。
(六)强力推进“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公众代表,一起参与“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执法人员以不打招呼的方式,直奔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后厨开展现场检查,将原先鲜为人知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过程呈现在公众面前,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执法的氛围。2021年专项整治期间,省市场监管局针对“网红餐厅”专门邀请省级电视台举办网络直播“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直播当天访问量达148.88万人次。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样的“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福州有“网红”小马哥查餐厅,厦门有“月月十五查餐厅”,泉州有“咱厝人查咱厨房”等,赢得广大群众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七)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拓宽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消费者除了通过拨打12315热线、来信、来人等传统方式表达诉求,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网络渠道,提交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内容。2021年,全省12315工作机构依托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餐饮服务类投诉13218件、举报8551件,均按规定完成受理、分流和办理。
二、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健康证管理等方面
(一)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省卫健委根据国家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省食品安全形势和主要风险因素,每年制定下发全省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方案等。开展省级食品污染物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省级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平台,汇总分析全省居民食物消费量数据库。卫生健康系统食品污染及有害因素监测任务覆盖全省所有县级行政区域,每年完成监测样品约1.1万份,监测数据约10万条。监测内容包括了熟肉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蔬菜等网络订餐常见食品及原料。
(二)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省卫健委为把好标准关并方便企业备案,逐步完善企标备案平台。一是下放备案权限。大部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由各设区市卫健委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二是提高备案效率。企业首次申请备案提交材料由原来的8项减少为3项。明确企业名称、地址变更等4种情形采用简易程序备案。对企业标准审查专家组成员、备案有效期、备案延续、注销听证等操作性不强的情形不予要求。三是建立备案平台。在全省推广使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公示”平台,企业无需提交纸质备案材料,仅在平台上按要求操作完成备案即可。实现“一趟不用跑”的改革要求。2018年至2021年底,全省通过“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公示”平台共生效备案1.1万份次。四是公开备案文本。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20个工作日,备案后公开企业标准文本,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三)加强健康证管理。2021年,省卫健委启用电子健康证,方便群众查证亮证,简化丢失补证的手续,实现全省互认和自助打证功能,提供数字化验证手段,让老百姓领证查证一次不用跑。目前该功能已实现在闽政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平台以及微信小程序等查询。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省卫健委充分借鉴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我省网络订餐行业的健康发展。省卫健委将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健康证管理等工作。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符合我省网络订餐规范要求的标准体系。支持推动我省涉及网络订餐的单位或组织主导或者参与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积极研制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对制定相关标准符合《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企业,将给予标准化工作专项补助。二是深化推进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关注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不够严格、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其发布信息检查监测不够严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无线下实体门店违规开展网络订餐、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明违规上岗、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外卖餐食存在感观性状异常等问题;聚焦“网红”店,进一步规范提升其线上线下食品经营行为,强化包括备餐打包场所设置、人员操作等在内的规范要求;持续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公示行政处罚信息。三是多措并举激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积极引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食安封签”、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及时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和“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进行充实、完善和提升。四是持续畅通12315热线、全国12315平台和各类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受理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餐饮服务类投诉举报,切实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稳定运行,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涂建东
联系电话:0591-87808572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