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省计量院: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民生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市监计量发〔2022〕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生计量工作的重要意义
民生计量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国务院印发的《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计量惠民的基础作用,严格监管,用情服务,全面提升民生计量总体水平。
二、加强民生计量服务能力保障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需求,进一步加强支撑公平贸易、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生命健康、乡村振兴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与管理。按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2023年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指导意见》(闽市监计量〔2021〕22号)和《强制检定项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目录》要求,推进完成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任务,更好的满足当地强制检定能力需要和夯实高品质生活的计量基础。
三、建立民生计量长效监管机制
推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落实落细,加强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摸排,掌握强检计量器具底数和分布使用情况,督促落实强检计量器具备案制度,指导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对辖区计量器具受检率、检定合格率、计量技术机构检定能力覆盖率等,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对策措施。强化情况通报,对落实强制检定工作和执行民用“三表”首次检定、到期轮换制度等情况要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对法制计量和民生计量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使用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单位或个人,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及时检定或校准,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可靠。推进型式批准监管,按照《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加强计量器具生产、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强化源头监管,确保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加大涉农物质的计量监管力度和保障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督导,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
四、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
探索建立新型计量监管模式和制度,加强计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数据分析与应用,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方式转变。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通过器具智能化、数据系统化,积极打造新型智慧计量体系。
五、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增强示范效应,推动商业、服务业诚信意识提高,促进市场计量环境提升。实施计量信用监管,强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促进市场主体信用自律。
六、开展民生计量宣传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时间节点,围绕民生计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计量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新闻报道,播放公益广告,通过强化正面引导,曝光负面信息,营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良好氛围。以“你送我检”、计量知识竞答、计量服务进社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宣传民生计量工作的活动成效,增强经营者诚实守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积极营造计量共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民生计量工作的指导意见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