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增代表:
《关于加强外卖餐饮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的建议》(第1679号)由我局会同省商务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大力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部署专项整治。近年来,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我局多次部署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点题整治,以学校和居民小区周边、旅游景区、“网红店”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区域、店家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覆盖线上线下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各类违法违规问题。2021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108593户次,督促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下线”违法违规网店6903户次,立案1492起,罚没款373.7185万元。
二是摸清平台底数,全面比对排查。我局将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报送的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平台内部分“网红店”清单和平台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全量数据及时下发各地进行摸排比对,重点排查无证、套证、假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仅持小餐饮登记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信息未及时在网上公示更新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上公示地址与许可证经营场所不一致(或存在委托加工制作行为)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等几类对象,力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有效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工作。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线上线下联动。为提升专项整治实效,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基层遇到的难点问题,并提出了“迅速合围、精准打击;联上率下、多级传导;以网管网、共同治理;扩大宣传、提质增效;全维监督、形成机制”等五点工作要求,推动全系统形成“线上断网、线下断链”的整治模式,线上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通报线下进行处置,线下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线上倒查,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靶向治理,切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四是开展督查调研,推进工作落实。我局先后多次组织赴福州、厦门、漳州、三明等地开展专项整治督查调研,重点了解基层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专项整治情况,检查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在闽办事机构网络餐饮服务自治情况以及部分“网红店”经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督促整改,并对专项整治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了“四个强化”的具体要求,即要强化担当作为、强化行政指导、强化执法办案、强化监管效果,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提升监管效果的社会满意度。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整治质效。我局指导各地综合运用官方网站、公众号、短视频、公益广告、短信提醒等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的宣传,并与省广电集团《新闻启示录》电视栏目组沟通合作,深入基层一线拍摄专项整治典型案例专题片,用数据说话、以实例印证,展现专项整治成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
(二)督促指导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我局重点规范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履行主体审核、信息公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义务,督促其进一步健全经营者准入审查和平台内经营者自律机制,不断完善平台协同共治机制,指导其响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增强自身防护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全力保障民生供应,切实确保配送安全。依托福建省网络市场监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公安、商务、通管、邮政、海关、税务、药监等多个部门,强化对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行政指导,定期开展福建省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严厉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落实平台经营者责任义务,净化我省网络市场经营秩序。
(三)强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我局切实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遵循《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把好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备餐场所操作、设备设施维护等风险防控关,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经营条件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坚决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四)积极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
我局倡导各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前,由消费者票选最想揭开真面目的“网红餐厅”,根据票选结果开展检查。活动中,采取视频+图文或现场直播方式公开监督检查全过程,全程不打码、不中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主动与网友开展在线互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活动后,及时宣传直播情况和消费者反响,让社会各界更广泛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中,提升餐饮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推动餐饮行业自律向好。2021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组织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310期,检查“网红餐厅”1132家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878人次,网络直播点击量达330万人次。
(五)不断拓展消费投诉举报渠道
近年来,我局持续拓宽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渠道,消费者除了通过以往拨打12315热线、来信、来人等传统方式来表达诉求,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APP、微信小程序等网络渠道,提交市场监管领域相关工作的投诉和举报内容。2021年全省12315工作机构依托12315热线和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餐饮服务投诉举报21769件,其中:投诉13218件,举报8551件。均按规定完成受理、分流和办理。
尽管我局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做出了一定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还存在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不够严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小散多、更新快,不易于管理等问题。上述问题与不足,需要全省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共同努力,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进一步改进与完善。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对提升我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我局将认真吸纳您的意见建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化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结合“点题整治”、网剑行动、“铁拳”行动,重点关注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不够严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外卖餐食存在感观性状异常等问题,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扩大执法监管震慑效应。
二是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主要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线上断网、线下断链”的工作机制,加强线上亮照亮证的监测监管、线下按规范实施经营过程控制的监督检查,强化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提高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效。
三是加强政企沟通协作。推进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系统数据与市场监管部门证照数据的互联互通,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引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使用“食安封签”,提升配送环节食品安全,提高消费者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四是畅通消费投诉渠道。持续畅通12315热线、全国12315平台和各类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受理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餐饮服务类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安全稳定运行,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省商务厅将指导餐饮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鼓励提供外卖服务的餐饮企业做好经营场所卫生清洁、加强食品安全;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指导外卖点餐平台企业加强网络平台安全管理,落实个人信息安全保障措施;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禁“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增强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张 剑
联系电话:0591-8758057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