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发〔2022〕11号)《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国标委发〔2022〕14号)等文件,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国家标准验证点在我省落地生根,为全面提高我省标准质量水平、有力提升我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有效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通知如下:
一、由省直各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等作为推荐单位,请各推荐单位按照《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见附件2)规定的申报领域、申报单位资质条件等,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个推荐单位最多推荐2个申报单位。
二、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和申报单位填写并盖章的《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方案》(以下简称《申报方案》,见附件3)一式三份于7月29日前报送我局(申报方案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我局将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情况,从中择优推荐上报。
三、我局联系人:占思诚;电话:0591-87843704;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邮编:350003;邮箱:48542945@qq.com。
附件:
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发〔2022〕11号)
2.《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指南(2022年度)》(国标委发〔2022〕14号)
3.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方案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