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综合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等有关规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yjgc@hebamr.cn,邮件主题请注明 “关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处(邮政编码050091),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
附件: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