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探索创新模式,稳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简称“食责险”),取得积极成效。
江苏省将实施食责险的工作思路从重后端赔付转向前端管理,重风险前置,强调风险评估与隐患并重,切实发挥保险风险控制和社会治理功能,自2020年起,全省投保食责险相关险种的单位累计达18890家次,保费3600万元。上海市通过制度创新赋能社会共治,全力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目前共有30932户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保食责险,全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现全覆盖。辽宁省盘锦市针对食责险推广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引入银行代交保费,形成了“政府推动+金融助力”的食责险“盘锦模式”,连续两年指导银行投入保费共计326万元,为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进行了全覆盖投保。浙江省宁波市经过试点探索,形成了“共保体+风险基金”双重保障、“公益+商业”双轮驱动、“风险防控+理赔服务”双线并进为主要特征的食责险“宁波模式”,在预防风险、化解风险、服务监管、维权纾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地相互学习借鉴,因地制宜创新保险模式,推动食品企业积极主动投保,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发挥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极大地防范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