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第二批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株洲市为全国第二批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单位。
为推进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将出台《株洲市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信用评价、联合奖惩、工作进度等具体事项。
今后,株洲市企业知识产权信用等级将分为A、B、C、D四类,针对不同信用等级和风险类别的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信用状况好、风险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状况、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有序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供稿:株洲市市场监管局 蒋东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