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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助企惠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2-04-23
  •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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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件出台背景是什么?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于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出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有力地支撑市场主体创业发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工作职责,出台了《关于助企惠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若干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简约透明、精准高效的政府服务,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采取哪些措施方便市场主体开业经营?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服务,方便市场主体开业经营,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便利化举措:

  一是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持续做好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作。优化市场主体名称智能比对服务,动态更新名称数据库,实时释放名称资源;畅通新兴行业名称申报渠道,动态维护新兴行业用语表述库,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深化市场主体登记智慧网办。具备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办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登记业务,均可通过“e窗通”平台全程网上办理。

  三是便利连锁企业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为大型企业分支机构提供线上集中统一办理服务;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指导各区为连锁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线下集中批量办理登记服务。一次办理多个分支机构登记的,实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一次授权批量确认,批量领取电子营业执照。

  四是持续释放住所(经营场所)资源。支持各区统筹辖区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商务楼宇等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加大可供企业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的公开力度,落实“一照多址”改革,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五是试点食品经营许可领域事前服务。首批将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环节)、小餐饮店许可等事项纳入“事前服务”,在市场主体正式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前,食品经营许可审批部门依照申请人的意愿,为有需要的市场主体提供指导性服务,包括预约审图、提前查看现场等。

  六是深化“证照联办”改革。以“一次办好”为标准,利用系统自动研判、主动推送、数据共享等技术手段,深化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类相关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证照联办”改革,提供套餐服务。

  三、通过哪些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在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重点提出如下举措:

  一是帮扶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发挥北京市政府质量管理奖激励作用,树立一批行业质量管理标杆,建立经验宣传推广长效机制。利用首都质量提升在线平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因地制宜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以“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为重点,为技术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性试验验证、计量测试、标准制修订、认证认可等专业支撑服务,帮扶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质量水平。

  二是培育先进标准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持续推进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政策,聚焦高精尖产业、资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等领域,支持企业创制先进标准。选取优势产业持续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力争在服务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消费品等领域创建6-8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

  三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支持“小个专”发展。深化“两送一推进”、“小个专”党建示范点、联系点等活动措施,积极推进建立市场监管所“小个专”党建指导站,进一步聚焦“小个专”发展痛点难点,丰富服务形式,着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如何帮助企业规范发展?

  通过加强反垄断合规指导、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实施柔性监管方式等帮助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指导。组织重点监测平台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线上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和加强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企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试点。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保障体系,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指导企业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自身技术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出台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情形、适用条件和法规依据,对于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依法能够采取非强制手段达到管理目的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

  五、如何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发展?

  从强化公平竞争刚性约束、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两个方面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一是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发挥好市、区两级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推动政府部门制定的所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充分利用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专家库资源,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市的深入实施,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经济活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实现平等发展。

  二是严厉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重点关注药品、医疗器械、教育培训、自然垄断等行业,着力查处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查处虚假宣传、混淆行为、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和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六、如何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服务?

  从三个方面着力提升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一是加强数字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编制统一规范、简明易懂的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统一各类事项办事文书,制定事项办理环节工作标准,建立规范高效的咨询答复体系,以标准化建设引领高质量服务。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打造“全程网办、全域通办、跨省通办、移动可办、智慧秒办、免申即办”的市场监管系统数字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业务协同、智慧便捷。

  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照通办”。依托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服务平台,构建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电子证照库,归集企业名下所有市场监管部门的电子证照,在企业办事过程中通过系统自动导入电子营业执照信息,实现“一照通办”,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zcjd/202204/t20220418_2679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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