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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期)

  • 发布时间:2022-04-16
  •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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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95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5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186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站前市场程心水产品摊床销售的花盖蟹(购进日期:2021年12月2日),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佳木斯市向阳(西)区西菜市谢芳蔬菜摊床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年12月25日),腐霉利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骐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五常市富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鬼花生(生产日期:2021年9月17日),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哈尔滨市道外区冯老大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乡郑胖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香辣酥豆(生产日期:2021年10月5日),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贡线云南米线西典家园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4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哈尔滨市香坊区军立碳知味烧烤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6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哈尔滨市南岗区发记灌汤包粥铺提供并使用的餐盘(抽样日期:2021年11月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哈尔滨市松北区贡线云南米线麻辣香锅世博路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抽样日期:2021年11月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哈尔滨市方正县得莫利村老山泉炖鱼店提供并使用的餐杯(抽样日期:2021年11月18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6.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7.餐饮食品及餐饮具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8.方便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9.饮料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4月 13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1025&t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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