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3月14日,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打击制售假劣白酒执法行动典型案例。
2021年7月9日,据群众举报,岳阳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对岳阳县某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在其仓库和门店查获涉嫌假冒“第八代”五粮液白酒65瓶,经调查核实,该商行负责人屈某某涉案货值100余万元。2015年至2021年7月,龚某某为获取巨额利润,在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租用仓库生产涉案五粮液白酒,并向下线经销商销售,涉案货值高达360余万元。岳阳县公安局经立案调查,先后刑事拘留涉案嫌疑人龚某某以及经销商屈某某、陈某某和殷某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1年1月21日,据群众举报,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对长沙市芙蓉区荷花园街道孔某某烟酒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销售柜存放有6瓶内外包装和瓶身标注“贵州茅台酒”字样的白酒,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应购进票据和产品合格证明。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违法经营额为33600元,违法所得4800元。上述“贵州茅台酒”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长沙市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6瓶,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 李姝 通讯员 易晓艳 周向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