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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川渝地区推行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 发布时间:2022-01-22
  •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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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是四川、重庆两地促进高质量发展、扩大全方位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创造高品质生活的重大战略机遇。检验检测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在服务市场监管、提升产品质量、推动产业升级、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好发挥检验检测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要求,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和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在川渝地区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管理。

  二、目的和意义

  川渝地区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管理”,简单来讲就是对川渝地区异地(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如分支机构与其法人机构实行统一质量管理体系,分支机构可作为法人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新增场所申请资质认定。目前,川渝地区异地(跨省)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在属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重新办理资质证书。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管理后,机构只需要一张证书,其跨省分支机构就可合法运营,切实减轻机构负担,增强检测市场活力,对加快构建成渝地区“大市场、大监管、大服务”格局,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规定范围和条件。一是明确受理对象为拟在川渝地区异地(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分场所、分公司)的检验检测机构。二是受理条件要同时满足所申请检测对象应为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分支机构与主机构应实行统一质量体系管理、分支机构应符合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资质认定部门)准入要求。三是规定受理类型为新申请、单边增量、双边合并。

  (二)明确办理流程。一是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自愿向主机构所在地资质认定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二是资质认定部门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的一般程序办理许可事项。在实施现场评审前,两局资质认定部门应当会商建立联合评审组,并通知分支机构所在地资质认定部门派员参与监督。三是对符合要求的,资质认定部门向申请人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分支机构地点以及检验检测能力。在川渝两地资质认定审批系统尚未联网前,申请人领取证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资质认定许可事项复印件向分支机构属地资质认定部门报备。四是明确其它变更事项办理规则。分支机构地址、法人性质、法定代表人、检验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检验检测标准或检测方法发生实质性变更以及分支机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项目取消的由作出资质认定许可的部门受理;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检验检测标准或检测方法发生非实质性变更的,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后续监管。一是川渝两地资质认定部门应同步建立“川渝地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一体化管理”台帐,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二是川渝两地资质认定部门根据监管需要,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联合惩治。三是明确责任划分。分支机构以属地监管为主,涉及撤销、吊销、注销的违法违规机构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线索移送其主机构资质认定部门依法处理。

  四、实施时间

  自2022年3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可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1/2022/1/19/42932b5e040c4751a8609362dd05afe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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