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22批次,涉及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21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肇东市黎明镇邱香百货食杂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龙江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高粱酒45%vol(生产日期:2018年12月9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佳木斯市桦南县贵铭蔬菜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桦南县牛家烧锅坊生产的牛家烧锅酒45%vol(生产日期:2020年3月18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哈尔滨福康一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9月13日),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哈尔滨市依兰县天原生鲜超市信用社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9月10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双鸭山市饶河县乐佰客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羽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鸡腿(生产日期:2021年5月30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伊春市南岔区美鹤美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双鸭山市利民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丁香里肌肠(生产日期:2021年5月20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