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83批次,涉及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7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276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质量指标不达标、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黑龙江省共青农垦北青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共青头道酱油(酿造酱油)(生产日期:2021年8月11日),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黑龙江省共青农垦北青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鹤岗市工农区刘蕾活鱼店销售的三道鳞鱼(购进日期:2021年8月21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大庆市大同区金涛食杂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9月13日),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海强早餐店销售的50o烧锅酒(女儿红)、50o高粱原浆酒(红高粱)(购进日期:2021年3月24日),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伊春市新青区钱雨早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8月1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粮油批发市场经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十六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玫瑰红豆薏米粉(生产日期:2021年1月12日),大肠菌群、霉菌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也不符合产品企业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